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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umpled Brown Paper

学校政策

A student's drawing of a cityscape

互联网连接设备政策

为营造有利于学习的环境,减少手机及其他个人互联网连接电子设备带来的干扰,确保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与专注,并遵守《教育法》第2803条(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),纽约州所有学校必须制定一项政策,禁止在学校期间于校内使用个人互联网连接电子设备。“联网电子设备”指具备连接互联网功能并允许用户访问互联网内容的电子设备。此类设备包括手机、智能手机、智能手表、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、iPad以及便携式音乐和娱乐系统。  

 

学生在抵达学校后直至放学前,不得使用或访问其个人联网电子设备。学校日定义为从学生进入校舍起至当日最后一节课结束的时段,包括午餐时间。学校日于8:30开始,于2:50结束。学生可在学校日期间使用学校/NYCPS发放的设备。

 

PS 59将为3至5年级学生提供手机收纳袋,以便其将手机存放在书包内。

  • 学生需将设备放置于校门入口处,并在学校工作人员监督下妥善固定。

  • 学生需将设备袋放入书包中,全天携带。

  • 学生设备袋将一直存放在书包内,直至由任课教师放学时放行。

  • 参加课后活动的学生需携带设备袋(设备仍需存放在袋内)前往课后活动地点。

  • 经批准提前放学的学生,在由成人接走时可将设备从收纳袋中取出。

  • 若收纳袋丢失或损坏,学校将收取少量费用用于更换。

  • 若学生未携带收纳袋到校,需将设备带至主办公室,由家长协调员凯瑟琳·金(Kathleen King)负责收取并监督。

紧急通讯:

  • 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,家长或监护人可拨打212-888-7870联系学校秘书Jhoven Rojas或家长协调员Kathleen King,以联系他们的孩子。  

  • 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,学生可使用主办公室的电话联系其家长或监护人。

  • 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,学校将通过GAMA系统向家长或监护人传达信息。

 

请在此处查看设NYCSA账户以访问GAMA系统的操作指南。

例外情况:

  • 如果学生拥有包含使用互联网设备内容的个性化教育计划(IEP)或504计划,且未获得教育部门(DOE)发放的此类设备,则可使用个人设备。

  • 若学生因以下原因需申请例外情况,家长/监护人必须联系家长协调员凯瑟琳·金(Kathleen King),电话:212-888-7870:医疗监测/治疗(例如监测血糖或其他类似情况)、学生担任护理人员、经批准的语言用途(例如在无其他可用方式时提供翻译或口译服务),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。

  • 校长/指定人员可授权用于教育目的。  

  • 例外情况将在24小时内处理并批准。

纪律:

违反纽约市公立学校(NYCPS)纪律守则、学校政策、教育总监法规A-413以及/或纽约市公立学校互联网使用与安全政策(“IAUSP”)使用电子设备的學生,将面临逐步升级的纪律处分。这意味着,纪律处分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频率逐步加重。根据州法律规定,学生不得仅因违反学校政策使用个人互联网设备而被停学。若学生多次出现不服从行为(即拒绝交出或存放设备),经安全与青年发展办公室批准后,可能导致停学处分。

如果设备丢失或被盗:

如果在学校发生电子设备被盗或损坏的意外情况,家长可以向审计长办公室提交索赔申请。有关提交索赔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审计长办公室的官方网站

 

感谢您配合我们维护专注且高效的学习环境。如对这些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澄清,请随时通过家长协调员凯瑟琳·金(Kathleen King)联系校长怀斯(Principal Wise),电话:212-888-7870,邮箱:kking6@schools.nyc.go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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